不少車主愛“港車北上”,其實想駕駛座駕由香港走到深圳,除了要完成申領手續取得官方許可之外,亦要了解內地的駕駛文化以及法例,另外,亦要留意萬一因違泊而收告票,在處理方面大家又是否清楚?
深圳違泊告票分2款 留意罰單8字無需處罰
“港車北上”當然是需要嚴格遵守當地的法例,避免觸犯法例。不過,如因泊違等問題而收到罰單,作為車主都應要知道其處理方法。
一般來說,內地警方會以2種方式來處理違泊,分別為“告知單貼條”及“電子眼拍攝”。“告知單貼條”即是香港的“抄牌”,內地一般會打出一張白色貼單。而有趣的是,如收到的單并不是白色,可以留意單末的字眼是否有列明“免于罰款,給予教育”,如出現此字眼,則表示無需處罰!至于“電子眼拍攝”,就是被路段的電子拍攝系統識別為違泊,可能會因此要需繳交罰款。
至于違泊罰款方面,深圳的罰款都有分為不同金額,比香港還要多。在港的違泊罰款為$320港元,而在廣東等地,罰款基本為$200元(人民幣,下同),而深圳會根據不同道路級別及事態而有不同罰款金額,介乎$200至$500、$1,000至$2,000不等,而在深圳一般違泊罰金達$1000。
因違泊而被罰款,當然需要依法繳款。如罰單為“單牌違停”,代表警方已紀錄臨時入境粵C牌,不處理的話會影響到下次申領“港車北上”,因此,如持有港澳居民內地居住證的話,可直接到12306應用程式繳納款項。如未有相關應用程式的話,可自行到就近的交通警察處理中心作現場繳款。
如罰單為“入境臨時車輛”,應主動致電拱北交警隊。
拱北交警隊聯絡電話:(0756)887 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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