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院上周四(2日)“三度三關”三開接押庭后,裁定將柯文哲、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和李文宗羈押禁見后,沈委由律師提抗告,柯文哲等3人仍未決定是否提抗告,北院承審庭將在11日抗告截止日前任何一天,將抗告案送臺灣“高等法院”,截止日前如果4名被告的抗告案“到齊”,則會提前將抗告案移交“高院”,由“高院”裁定是否維持羈押處分。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左)再被羈押,3日凌晨移送臺北看守所。(中時新聞網資料照片)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4名被告因京華城等弊案遭起訴交保,北檢抗告成功,北院開庭后,2日認為柯文哲4人涉犯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串證逃亡之虞,諭知羈押禁見,4人交保恢復自由身才1周又被羈押回籠。
由于檢方抗告時針對4名被告一起抗告,由“高院”同一個合議庭裁定,柯文哲遭羈押后,目前只有沈慶京委由律師提抗告,另3人尚未決定,依規定4人的最后抗告期限會是本月11日,但11日是周休,依法順延1日,北院承審庭將在法定抗告期日10天屆滿前,將4名被告有提出抗告部分送交“高院”。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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