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不服涉入京華城案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交保,2度提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1日晚間作出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臺北地方法院,再由北院訂時間通知柯文哲等4人開庭,律師葉慶元認為,柯文哲案和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的案子非常相似,都是地方法院裁定交保,但兩度被高等法院撤銷發回,他并研判,和鄭案一樣,這次撤銷發回后,臺北地院應就會將柯裁定羈押。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見圖)以7000萬交保后,北檢第二度提起抗告。 柯文哲1日8點多低調步出家門,搭車離開。
針對裁定撤銷交保,高院認為,1. 柯文哲2024年5月26日以LINE傳送訊息給彭振聲;2. 沈慶京掌控之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即證人葛樹人,與柯文哲2024年5月1、8日互傳訊息;3. 柯文哲與沈慶京有如起訴書所載,于案發后密集于陶朱隱園、威京集團總部碰面。
4. 沈慶京于2024年6月23、30日、8月14日分別與應曉薇、陳俊源、吳順民相互通聯;5. 應曉薇于偵查期間刪除與沈慶京及其他同案被告、證人之通話紀錄;6. 柯文哲于2023年5月15日以LINE向李文宗傳送訊息;7. 李文宗2024年8月11日以LINE訊息指示,被告李文娟“我桌上有木可損益表,明早把它碎掉”等等相互勾串、滅證之情。
葉慶元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案的演進很奇妙的和鄭文燦的案子非常相似,都是地方法院裁定交保,但是兩度被高等法院撤銷發回。 他除直言,自己很難想像,臺北地院還是會堅持要讓柯文哲交保,也推測,這次撤銷發回,臺北地院應就會將柯裁定羈押,“和鄭文燦案相同”。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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