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咸豐十年湘軍便軍餉緊張。曾國藩時任兩江總督,為解決軍餉問題,奏請將江西的漕折、厘金等用于湘軍的軍餉,此奏得到清廷批準。為此,日益引起江西巡撫沈葆楨的不滿。
同治二年三月,已擢升江西廣饒九南兵備道、署九江關監督的蔡錦青,鑒于軍餉需求巨大,竭力擴充稅源,奏請將鹽、茶、竹、木四項統征關稅,獲準后,并于三月二十日正式起征。曾國藩急忙申請將該項稅收撥給自己的部隊,清廷同意了,沈葆楨卻有意見了,緊跟著上奏反對,愣是把所有稅銀給扣留下來。曾國藩為免傷了彼此和氣,轉而在六月奏請每月撥九江關洋稅3萬兩,支持其軍隊所需,但當時江西形勢也不樂觀,沈葆楨再度上奏反對曾國藩,要求將稅銀先供援軍退敵之用。清廷這下也犯難,只好下旨要求九江關酌撥分解,將這一燙手的山芋扔給了蔡錦青。
蔡錦青夾在曾國藩和沈葆楨兩位頂頭上司之間,置身爭執局面也很為難。但他不能不奉旨操辦,于八月撥出3萬兩供應江忠義、席寶田兩軍,而撥1萬5千兩給曾國藩。沒想到,沈葆楨聞知怒不可遏,嚴厲斥責蔡錦青專斷擅行,未獲其批準而自作主張。
蔡錦青滿腹委屈,一邊以私信和曾國藩言明實情,一邊稱病向沈葆楨請求辭官。曾國藩以密函回復安慰蔡錦青,還充當和事佬兩度致函沈葆楨解釋蔡錦青并無徇私,希望勸其留任。
復興御窯 云南立功
饒州府浮梁縣的景德鎮是清代的四大名鎮之一,素有“瓷都”美譽。同治三年,清廷為給同治皇帝準備新婚瓷器,便責成蔡錦青實地調查景德鎮御窯生產情況。
早在咸豐五年,景德鎮因為局勢動蕩,官民窯廠瓷樣毀缺,在廠工匠逃亡無數。蔡錦青到當地后,據實奏明“景德鎮人心恐震,工匠紛紛遷徙,均未復業,一時難以召集”。次年,欽差大臣李鴻章奉旨籌集白銀13萬兩,交由蔡錦青負責在御窯舊址興建廠舍72間,于同治四年重新恢復御窯燒造,并為同治皇帝婚禮燒制御瓷。其后,蔡錦青簡放云南分巡迤東兵備道,駐扎尋甸州城,后因為軍功賞戴花翎、穿黃馬褂,賜號奇車伯巴圖魯,調補云南分巡迤南兵備道,駐扎普洱府城。
同治十二年八月,經云南巡撫岑毓英奏請,蔡錦青兼署糧儲道印務事,并在當年的云南癸酉科帶補辛西科鄉試中,奉命充提調監試官。十二月,蔡錦青由于俸滿調取,需進京赴部引見。至次年春季,入朝覲見完畢,欽加布政使銜(從二品),誥授資政大夫(正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