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阿里巴巴集團周五表示,該公司已同意支付4.335億美元,和解投資者在美國發起的一宗集體訴訟。
投資者在2020年起訴阿里巴巴,指控該公司要求商家只能選擇一個分銷平臺,并聲稱公司未違反反壟斷或不正當競爭法律。
阿里巴巴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強調和解只是為了避免進一步訴訟帶來的成本和干擾。
該和解協議涵蓋了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間持有阿里巴巴美股的投資者,解決了投資者的索賠訴求。投資者稱,在市場認識到阿里的聲明具有誤導性,阿里股價下跌后,他們蒙受了損失。
原告律師在法庭文件中稱,擬議的協議是“一項非凡的成果”,遠遠超過了類似投資者損失超過100億美元的證券集體訴訟案中的平均賠償金額。
律師強調,如果繼續維持訴訟,阿里巴巴投資者最高可能獲得116.3億美元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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