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上午10時許,年滿80歲的男子阿國(化名),在屏東發現女子小萱(化名)獨自步行便上前攀談,隨后騎機車載小萱前往高雄一處產業道路,阿國竟然獸性大發,不顧小萱拒絕竟違反其意愿,以手指強制性交得逞,小萱不甘受到侵犯隨即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阿國對于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考量,阿國在本案案發時間,對小萱強制性交行為時已年滿80歲,依據刑法第18條第3項明文規定,滿80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法官審酌,雙方僅是初識之關系,阿國竟僅為逞一時性欲,不知尊重小萱的性自主權,做出強制性交犯行。考量阿國過去并未有前科紀錄,并與小萱以35萬元達成和解,堪認犯后確有試圖彌補所生危害,尚有悔意。
而小萱及其家屬也表示,因為雙方已經和解,同意給阿國從輕量刑及緩刑宣告的自新機會。法官認,阿國遭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