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庭甚至旅客都十分享受本地露營的樂趣,連帶私營露營場地近年如雨后春筍般涌現。然而消委會調查了香港22個聲稱以不同方式提供露營服務的場地,發現只有約一成持有相關牌照,部分懷疑涉及違例發展。亦有一些聲稱提供“豪華露營”服務的場地,沒有提供第三者保險。
消委會︱即看22個私人露營場地
▲消委會調查22個私營露營場地,當中只有約一成,持有賓館或酒店相關牌照。(消委會提供)
僅2個持有度假營牌照、3個表示有買第三者保險
消委會今日(6月17日)發表《選擇》月刊,指截至6月11日,規劃署表示有約四成場地懷疑違例發展“度假營”或需要繼續跟進。此外,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的回覆,22個場地之中只有2個持有賓館(度假營)牌照,1個則領有會社合格證明書,其馀場地實際營運上有否違反《旅館業條例》有待當局查證。
此外根據申請酒店及賓館牌照的一般指引,持牌處所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而每宗事故的保額須不少于1,000萬元(港元,下同),且不設彌償事故宗數上限。7個提供“豪華露營”服務的場地中,只有3個明確表示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其中2個場地透露保額分別為 1,000 萬元及 5,000 萬元(后者持有賓館牌照),另1個則未有透露保障金額。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為自身利益及安全著想,事前應向場地或相關政府部門查詢,以選擇符合法規及提供較佳保障的場地。
僅兩營地有職員24小時駐守 遇緊急情況或未能及時支援
調查亦發現,只有1個場地表示入住者要在入場時閱讀規則和簽署免責聲明,部分場地則只在網站列出各項條款及細則,例如入住者須自行承擔一切意外風險及責任,在場地內引致的自身意外、死亡或任何形式的損失,入住者均無權向場地/任何相關工作人員提出索償或追討責任。消費者若沒有仔細瀏覽網站的相關資訊,一旦遇到意外導致受傷或有其他損失時,或會引致爭拗。
另外只有2個場地有職員24小時于營地駐守,消費者若遇上緊急情況或意外,未必能第一時間獲得支援及充足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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