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于今日(12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潛逃海外的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杰、霍嘉志及蔡明達實施潛逃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等。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批評羅冠聰等人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其惡劣行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根本利益,嚴重沖擊“一國兩制”底線。香港警方依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其采取措施是維護香港法治、捍衛國家安全的正當必要之舉,合情合理合法。
他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
以上內容歸星島新聞集團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引用。
專題 更多 >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