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男子因按摩結識一名正妹芳療師小美,趁兩人去廟里拜拜時,假裝“李王爺”附身,描述她曾流產導致嬰靈纏身,身邊還有還有恐怖情人必須分手,除了要買3萬元金牌給神明外,還騙小美回家,表示神明指示并須要用精液涂抹下體,并性行為體內射精三次才能消災解厄,小美與陳男發生兩次關系后,因內心不安對奶奶及男友吐實,遭家人提醒后驚覺被騙而提告,法院審理后,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徒刑4年2月,詐欺罪判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女按摩舒小美控訴,自己是一名芳療師,陳男因經常前來消費而認識。某日為了投資事宜相約到臺南南鯤鯓廟宇拜拜。當時陳男突然站在李王爺金身前面,問她“小孩怎么沒有來”,且說明家里發生的事,她因為曾流產過且未告訴外人,因此相信陳男有與李王爺對話的能力。
小美控訴,陳男接著以神明名義要她跟男友分手,還說如不遵照神明指示會有災害發生,自己當時很慌亂,只好相信陳男,并依指示前往他家,接著就假裝被李王爺附身,并告知要用男性精液涂抹于屁股外圍及陰道內,且需要完成三次“內射”才能解決災厄,于是半推半和他發生兩次性行為,事后自己對奶奶及男友提這件事,兩人都稱被告是神棍,于是重回南鯤鯓廟宇求證,確認陳男根本是胡扯,這時才趕往醫院驗傷報案
陳男辯稱,我跟小美是合意發生性行為,當時有點曖昧關係,也是自然而然發生的,我并沒有強迫她,自己是李王爺部分,僅有幫小美解讀簽詩,并沒有以李王爺自居。
法官審理后認定,審酌陳男利用難免基于“寧可信其有”之念頭,利用女方年幼、不知如何應對等人性弱點,刻意以神明附身方式,進而陷于錯誤而交付款項及與發生性交行為,不僅造成女方喪失對于人性之信任,女方甚至表示本案發生距今已逾7、8年之久,其仍未能從這般精神罷凌、恐懼情緒中走出。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徒刑4年2月,詐欺罪判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