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國(化名)與女子小萱(化名),在2022年4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萱當時表示她是未婚,所以雙方便以結婚為目標交往,2022年6月開始同居。不料,2023年8月阿國才得知,小萱隱瞞已經結婚多年的事實,對于因為受騙而與小萱交往,還發生性交約30次,阿國不滿貞操權受侵害,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
法院審理,阿國指控,雙方交往期間,小萱懷孕并產下一子,這時才發現小萱是已婚之人,而小孩是小萱在她的婚姻關系存續中所生,小孩的父親就被推定為小萱的法定配偶,為此,他與小萱以及小孩就去做親子鑒定,最后鑒定報告證明,他與孩子具有親子關系。
法官認,阿國主張小萱隱瞞已婚身份,進而與他同居并為性行為,堪認小萱是故意以背于善良風俗之方法,侵害阿國的貞操權,而且因為次數甚多,堪認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小萱隱瞞已婚身分,與阿國性發生交30次的侵害行為手段、時間長短、阿國貞操權益受侵害程度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以35萬臺幣為適當。可上訴。
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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