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一名游泳教練,透過交友軟體約炮高職一年級女生少女,偷拍性愛影片后,并將影片“露臉完整版”上網傳送至情色網站,以每次400元至500元收費供人觀看,共賺得3萬元。高中女因友人告知,才得知自己的性愛片在網路上流傳,報警偵辦。一審遭重判9年,經上訴后改判8年,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該位游泳2022年2月利用交友軟體TINDER認識17歲就讀高職少女,2月22日下午5時,與少女相約在北市萬華區某旅社發生性行為。
游泳教練在與少女嘿咻時,拿出手機偷拍2人性愛影片,之后于去年3月、4月間,將性愛片上傳至付費頻道網站FANSONE、社群網站推特、通訊軟體TELEGRAM,以每次臺幣400元至500元價格對外販售,共計獲利約3萬元。
事后少女經友人告知性愛片在成人色情網站上流傳,遂報警處理,警方前往臧男新北市新莊區住處拘提臧男到案,并查扣偷拍手機。
該名教練辯稱,他不曉得少女未滿18歲,且當初雖然竊錄,卻未壓制少女自由意志。但法官查出,他是趁對方洗澡時偷偷架設手機,開設錄影功能,少女完全不知情,顯然違反意愿。
法官也認定,教練刻意拍攝女方正面臉孔,兜售收費的“露臉完整版”,有意圖營利販賣未成年人性影像犯意,被少女質問時,拒絕不下架影片,直接封鎖她,犯后毫無悔意,因此重判9年。經教練上訴后,已經與女方達成和解,因此改判刑8年
來源:中時新聞網
專題 更多 >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