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直致力培養、吸引及挽留人才,并推出多項人才入境計劃,吸引內地及世界各地的人才、專才、優才、高才來港發展。香港人才政策各具特色,下面匯總了香港頒布的七大人才措施,快來尋找屬于你的入港方案。
▲科技園與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合辦招聘會。
一、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
1、香港政府為“搶人才”新設的“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于去年12月28日起接受申請。
2、高才通計劃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備豐富工作經驗及高學歷的高端人才到香港探索機遇。
3、申請批準后,可獲準在港逗留 24 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4、申請人可以選擇按以下所列其中一個類別提出申請:
A類申請:在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達港幣 250 萬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幣)的人士。
B類申請: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并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的人士。
C類申請:
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但工作經驗少于三年的人士。
受年度配額限制,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
并不適用于在香港特區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的非本地學生。
5、結合香港入境處公布的數據粗略計算,香港高才通的獲批率接近80%。
6、符合香港高才通條件的人士可以直接申請落戶香港,獲得香港身份。
二、一般就業政策
1、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海外專業人士來港工作。
2、持有中國護照而又居于海外的中國公民,如符合申請要求及一般入境規定,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也可申請:
A:申請人已在海外擁有長久性居民身份。
B:申請人在緊接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海外是指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而且申請是從海外遞交。
3、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
4、申請人必須先獲得香港注冊公司的聘用,所獲聘的崗位需要與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薪酬福利也需要與香港市場水平大致相同。
5、最快1- 3個月可到香港定居。
6、近年來一般就業計劃穩居赴港人才計劃獲批人數首位。
7、一人申請,申請人同配偶和 18 歲以下子女可移居香港。
三、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專才)
1、吸引具備香港特區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內地專業人士來港工作。
2、此計劃并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
3、申請人必須先獲得香港注冊公司的聘用,所獲聘的崗位需要與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薪酬福利也需要與香港市場水平大致相同。
4、如雇主擬引入人才的職位屬“人才清單”表列的本地人才短缺的專業,或招聘的職位年薪(計及房屋津貼等其他附帶福利的整套薪酬福利條件)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無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可直接提出申請。
5、如申請人持有國際知名院校頒授的本科或以上學位,或持有與工作范疇相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則無須遞交工作經驗證明。
6、一般首次入境可獲準在港以雇傭身份逗留36個月或根據其雇傭合約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較短者為準)。
7、成功申請者仍會以雇傭身份留港,而其延長逗留期限通常會以3+2年的模式或根據其雇傭合約的有效期限(以較短者為準)批出。符合頂尖人才類別資格人士一般會獲準延期逗留5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四、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1、旨在快速處理安排,供合資格公司申請輸入非本地科技人才到香港特區從事研發工作。
2、合資格公司須先申請配額,獲創新科技署發出配額的公司可相應地于為期24個月的配額有效期內為合資格人士申請工作簽證/進入許可。
3、申請人主要從事通訊技術、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網絡安全、數據分析、數碼娛樂、金融科技、綠色科技、集成電路設計、物聯網、材料科學、微電子、量子技術或機械人技術范疇的研發工作。
4、一般首次入境可獲準在港以雇傭身份逗留36個月或根據其雇傭合約的有效期限而定。
五、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
1、“非本地畢業生”和“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可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申請來港工作。
2、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記錄的日期)起6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遞交在港就業申請,審批時間最多2個星期。提出申請時無須在香港覓得工作。
3、回港就業安排:在畢業日期起的6個月后才遞交申請,則是回港非本地畢業生類別,必須先獲得香港雇主聘用才有資格申請,而且薪酬福利條件需達到市場水平才會被考慮。審批時間也會長一些,為4個星期;申請較為繁瑣。
4、此安排下的申請人如符合申請資格及一般入境規定,可獲準留港24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六、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優才計劃)
1、吸引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
2、獲批準的申請人無須在來港定居前先獲得本地雇主聘任。但須符合基本資格的要求,再以“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與其他申請人競爭名額。
3、綜合計分制下給予擁有在跨國公司或知名企業工作經驗的申請人額外分數。現時“人才清單”所涵蓋的專業由原有13項增加至51項。如符合人才列表內相關專業的規格,可于綜合計分制下額外獲取分數。
4、以“綜合計分制”獲本計劃核準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獲準在港逗留36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綜合計分制80分以上可以遞交申請,但并不代表80分以上就一定會獲批。
5、以“成就計分制”獲本計劃核準來港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獲準在港逗留八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6、獲批準的申請人可帶同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的子女來港生活和定居,并且配偶可以在香港合法工作。
七、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
1、已移居海外的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第二代,可根據此計劃申請來港。
2、計劃不限行業,申請人在首次入境時無須先獲得聘用。
3、父或母至少一方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在其出生時是已定居海外的中國籍人士。
4、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學士學位)、技術資格或經證明的專業經驗。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普通話或粵語)。
5、首次入境可獲準在港逗留24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6、申請如獲批準,申請人通常會獲準以3+3年的模式獲準延長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符合頂尖人才類別資格人士一般會獲準延期逗留6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附香港人才清單
1、商業支援: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相關專才(財經專才除外)
2、創意產業、 藝術文化、表演藝術:表演藝術節目經辦人、可移動文物修復師、出版方面的創意產業專才、數碼市場推廣及品牌專家、電影方面的創意產業專才、表演藝術方面的藝術科技專才、音樂方面的創意產業專才、數碼娛樂方面的創意產業專才
3、發展及建造:建筑專才、土木工程專才、屋宇裝備工程專才、機電工程專才、屋宇測量專才、工料測量專才、土地測量專才、園境專才、城市規劃專才營造師/建造師、建筑信息模擬經理
4、環境技術服務:廢物處理專家/工程師
5、金融服務:資產及財富管理合規專才、資產及財富管理專才、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相關財經專才、專項保險專才、精算師、金融科技專才
6、醫療服務:醫生、牙醫、牙齒、衛生員、護士、助產士、中醫師、師、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務化驗師、視光師、放射技師、脊醫
7、創新科技:人工智能專家、云端基礎設施專家、軟件專家、創新及科技專家、數據科學家、網絡安全專家
8、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爭議解決專才、法律專才(爭議解決專才除外)
9、海事服務:航運融資專才、海事總管、造船師
香港人才清單:https://www.talentlist.gov.hk/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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